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我校经过严格的初试复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录取以下1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师生员工来电、来函、来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期:5月8日—5月19日。
监督部门:集美大学纪检(监察专员办)
通讯地址:集美银江路185号
邮编:361021
监督电话:0592-61815**
传真:0592-61817**
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1813**
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我校经过严格的初试复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录取以下1名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师生员工来电、来函、来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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