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集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1】2号)的规定,我校经过严格的复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录取以下970名(不含推免生)考生。现对以下970名考生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师生员工来电、来函、来访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期:5月8日—5月20日
监督部门:集美大学纪检(监察专员办)
通讯地址:集美银江路185号
邮编:361021
监督电话:0592-61815**
传真:0592-61817**
投诉邮箱:jiwei@jmu.edu.cn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61813**
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