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院)工作进度安排,现公示2019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目前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初取意向,如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19日至5月5日。如有问题,请向我校(院)研招办反映情况,电话:010-628043**。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