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院)工作进度安排,现公布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排名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目前公布拟录取名单为初取意向,如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教育部及北京市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我校(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签订时间和方式请关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10日至4月24日。如有问题,请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情况,电话:010-628043**。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学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