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院)工作进度安排,现公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26日至6月8日。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下载打印附件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正反面电子版(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请于6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yzb@ccps.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体检报告”命名。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
目前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初取意向,如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院)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我校(院)将与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院);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院)。定向培养协议签订、档案调转及其他录取事项请关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考生入学前,需到我校(院)指定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款执行。
公示期如有问题,请向我校(院)研招办反映情况,电话:010-628043**。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