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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公告

2024考研调剂: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p style="text-align: left;">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平、公正、 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及《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系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本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由院 系领导和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订、实施本院系复试录取、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 (2)拟定复试试题。 (3)制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 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 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6)协调本系复试工作中的争议。 2、本系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 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 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 的原始记录。 

二、调剂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 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 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 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工作细则、《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 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 系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照我院的相关要求申请调剂。 1、本系 2024 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考生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 效。 2、本系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初试总分不低于 251,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如下: 艺术与设计系调剂复试分数线12

四、专业拟招收调剂考生人数12

五、调剂复试程序 1、院系发布调剂需求 院系按照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的调剂规则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各专业 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对初试一志愿的专业要求及考试科目等相关学术要求。 2、调剂考生在研招网报名及确认复试 有意向调剂本系的考生,请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12:00 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服务系统”中及时填报调剂志愿,学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 单。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院系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其他考生不再逐 一回复。 3、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复试信息及提交复试材料 调剂考生可在调剂考生名单公布后(一般为每天下午 18:00 左右更新),调剂考生须 于 4 月 9 日 18 点前,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 位),初始密码为 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方可参加复试: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 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 章),四、六级成绩单(若没有成绩单原件可提交成绩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本人 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 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若 没有成绩单原件可提交成绩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情况说明),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 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院系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 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 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 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 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 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院系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 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如与院系规定的复试科目不符的, 以院系规定的为准。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7)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如下: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调剂考生须在复 试前(第一批调剂考生需于 4 月 9 日下午 18 点前,其他批次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完成测 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院系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院系将会对其退回修 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 过院系复试资格审查的,院系不予复试。 3、复试形式 本系的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专业综合笔试时间为 2 小时; 面试时间约 20 分钟(含外国语测试)。未按院系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 试资格。 4、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12

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 服务系统内下载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校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内容:快题设计。 (2)面试考核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 Ⅰ、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包括课程学习成绩、科研和获奖情况、应届生本科毕业 论 文摘要、往届生本科毕业论文等内容。 Ⅱ、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问 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Ⅲ、外语听说能力。 Ⅳ、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 Ⅰ、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Ⅱ、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Ⅲ、人文素养。 Ⅳ、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方式包括随机抽取问题回答和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

 六、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1、复试按照各批次分专业排队、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全国统一 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满分为 500 分,复试成绩满分 500 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 200 分,专 业面试 300 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50 分),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180 分) 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300 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 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 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 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5、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院系将通过“复试调 剂服务系统”(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调剂复试成绩待调剂录 取全部结束后,在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网站公示。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为准。 3、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写《北京化工 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 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 录取通知书缓发。 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 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 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 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6、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 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调档事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八、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体检工 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 见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 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 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院系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 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 后 3 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 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 再次复试。

 十一、其他 1、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2024 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3、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艺术与设计系 2023 年 4 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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