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211工程”和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我国唯一一所国际经济贸易专业门类齐全的多学科大学。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正式成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是一所在海内外享有卓著声誉的学院,在学科发展历程中始终站在中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最前沿,引领学科发展,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商业精英和学术人才。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金融学专业建设始自1956年,目前是北京市重点学科。强大的师资力量、科学的课程设置、引人瞩目的就业前景、开放的生源构成是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的特色。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秉承对外经贸大学悠久的务实传统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吸收金融学科最前沿的学术成果,研究金融基本理论和中国实际问题,努力为社会创造知识财富、培养精英人才。
我院教师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背景,教师以国际发表为标志的科研成果已进入国际主流学术界,相关教师近年来在国际一流金融学术期刊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Financial Management, Journal of Futures Markets,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等发表论文。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拥有一支高学历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48人,博士化率超97%,高级职称占78%, 具有海外博士学位的教师约41%。金融硕士专业师资以我院金融系为主干,与此同时经济系、数量经济系等其他学系为教学提供支撑,从而使得学生既掌握扎实的金融知识,也具有雄厚的经济学基础。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应用型高级金融人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包括课程讲授、案例教学、上机实际操作、实习等多种形式。我校金融实验室配备安装了国际通用的行情系统和各种软件,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仿真学习环境。我院聘请了众多工作在金融一线的专家担任校外导师,为学生的事业发展提供帮助。
2011年,金融硕士首次招收65人,2013年首届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率达100%。2014至2023届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率始终保持领先。近年金融硕士专业的学生约有70%以上的毕业生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相关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率和就业层次的双高充分说明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培养的金融硕士适应金融市场的用人需求。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坚实金融学理论基础和较高应用技能的专业人才,培养学生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现代计量分析手段解决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既了解国际金融业的前沿发展,又能密切联系中国的实践,具备比较强的应用能力和创新潜力,可以适应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工作。本专业培养目标是为中国和世界培养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在金融业务实践方面,金融学系与业界联系密切,关注并深入研究中国金融市场的特有现象和问题,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繁荣进步。
三、报考条件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考条件。我院不接收本科以下学历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程序
参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述的报名程序。
五、考试
(一)初试
1. 金融硕士的考试科目为: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 英语(一),100分;③396 经济类综合能力,150分;④431 金融学综合,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 参考书目:431科目由本校自行命题。参考书目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硕士招生栏目下的专业目录及参考书。购书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 复试前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录取。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024年录取学生均为全日制学生。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可转户口(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外),毕业时按“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八、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学生脱产学习,学制2年,学费共计6万元。
全日制学生学校安排住宿。
九、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 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招生咨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3131
电子邮箱:jmxyyzzz@163.com
学校研招办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箱: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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