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请拟录取考生按照通知内容办理录取后的有关事宜。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本次公示表示考生为我校拟录取,正式录取须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网址:https://yjsxy.gmc.edu.cn/info/1587/6221.htm,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详见网址:https://yjsxy.gmc.edu.cn/info/1587/6222.htm。
公示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0日,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51-86908282,联系电子邮箱:326490072@qq.com。
二、录取后有关事宜
1、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在当地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填写《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体检表》(附件1),于开学后交学院,未按规定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请如实填写《贵州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附件2)个人相关信息后交有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于开学后交学院,未按规定提交政审表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档案、党组织或团组织关系转接
拟录取考生档案、党组织或团组织关系转移接收信息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新生档案、党组织、团组织接收工作信息表》(附件3)。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xy.gmc.edu.cn/yzb.htm),及时了解招生相关动态及有关事项。
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