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校2023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仅为我校拟录取,正式录取须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或录取条件的,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5月24日,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科反映,联系电话:0851-86908282,联系邮箱:yjsy@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