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先前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中,妇产科学(100211)的阮迪姣自动拒绝待录取,经研究决定由妇产科学(100211)复试合格考生范佳杨递补,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实名与学校纪委和研究生处进行书面或电话联系。学校纪委电话:0817-3352663,学校研究生处电话:0817-2240136。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