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的选拔接收,组成如下:
组长:卢硕
副组长:高宝铜
组员:杨如森、施建章、梁燕萍、李培咸、李智敏、仲鹏
督查:程 远、王庆毅
秘书:汪银花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接收流程
建议有意向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预报名:即日起,考生可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7日20:00。考生请随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导师进行考核,并等待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平台上确认最终结果。
2.正式报名: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书,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录取后,即录取为我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系统报名时间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五、复试
已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推免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待资格审查通过后请联系导师进行复试。
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正式录取
经学院综合面试考核合格,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我院的推免生,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录取通知。
1.经学院综合面试合格的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录取通知的当日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2.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
3.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录取的报考推免生,第一学年我院将给予一等学业奖学金。
5.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优秀硕士 | 直博生 |
特等 | 2万元 | 5万元 |
一等 | 1.5万元 | 2.5万元 |
二等 | 1万元 | 2万元 |
注:①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在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七、信息公开与监察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招生联系电话:029-81891878联系人:汪老师
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话:029-81891789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原文标题: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yjsy.xaut.edu.cn/info/1066/3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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