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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调剂:北京化工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 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及《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 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以下 简称“高精尖中心”或“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本中心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中心副主任和相关专业 PI 组成研究生招生复 试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1) 组织制订、实施本中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应 急预案。 (2) 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 (3) 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 实施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 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 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 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 工作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6) 协调本中心、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再 次复试。 2、 根据本中心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具体职责为: 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 个小组由不少于 5 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 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工作实施细则、《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 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和《北京化工大学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实施细则》,按我校要求申请调剂。 (一)我中心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 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 系统”(以下简称“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我中心调剂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录满即止。请考生及时关注“复 试调剂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 (三)我中心各专业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中心相关专业的调剂分数线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2

2. 符合我中心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 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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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 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 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 我中心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

 三、各专业拟招收调剂考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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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变化,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四、调剂复试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中心发布调剂需求 中心按照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的调剂规则,在“复试调剂服 务系统”中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对初试一志愿的专业要 求及考试科目等相关学术要求。 2、调剂考生在研招网报名及确认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我中心的相关专 业,并关注申请状态。中心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通过调 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我中心的要求及时确 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 布。 3、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确认复试信息及提交复试材 料 调剂考生可在调剂考生名单公布后(一般为每天下午 18:00 左 右更新),在复试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调剂考生以研招网系统通 知的时间为准),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15 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方可参加复试: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 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 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若没有成绩单原件可提交成绩证明或本 人签字的情况说明),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 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 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 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 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若没有成绩单原件可提交成绩证明或本人签字的情 况说明),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 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中心提交学历 (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 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 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 申请”模块提交)。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 役证》电子版。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2024 年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 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中心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 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7)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 ”:登录网址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调剂考生 须在复试前(第一批调剂考生需于 4 月 9 日 17:00 前,其他批次以研招网通知为 准)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4、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中心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中心将会对其 退回,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材料。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 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中心复试资格审查的,中心不予复试。 5、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笔试及面试考场地点均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 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后续如果因为生源不足需再次调剂的,具体考试时间 以调剂系统的通知为准)。 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北京化工大学 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内下载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校参加考试。考生凭初 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北 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复试笔试时间(提前 30 分钟可以进入考场):12

复试面试时间: 所有考生均需在指定教室候场,待叫到姓名后,再抵达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各位考生一定确保考前随时在候场教室等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提前跟 候场教室的工作人员说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如果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候场教室 的工作人员协助解决,因个人原因错过面试视为缺考。12

6、复试考核内容 高精尖中心的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专业综合笔试考试时间为 2 小时,面试时间一般为 20 分钟。考生未按中心要求 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 专业综合笔试 详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具 体如下:12

考生需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系统选择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并在笔试现场核 对考试科目是否有误。 复试笔试科目选择《化学综合》、《环境工程综合》和《化工综合 1》的考生 需要携带无储存、编程、查询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科目不能携带。 2. 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相关事宜待后续通 知。 4. 我校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 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 录音、录像。 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中心复试的考生,请密切关注高精尖中心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的 通知。网址 https://baicsm.buct.edu.cn/;或者登录北京化工大学官网,点击“科学 研究”-“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进入。 考生在复试期间尤其是面试当天,请保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有 疑问请联系高精尖中心研究生秘书张老师,电话是 010-64438262 转 803、邮箱为 2020810101@mail.buct.edu.cn。 

五、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 50%。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复试满分为 500 分,总分值为 1000 分。其中,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 200 分和 专业面试 3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300 分)不予录取;若复试成绩合 格,但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180 分)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 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若总成绩相同,按 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 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五)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心将 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研招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 调剂复试成绩待调剂录取全部结束后,统一在高精尖中心官网及高精尖大厦 806 公告栏公布,中心网址:https://baicsm.buct.edu.cn/main.htm,公示时间为 5 个工 作日。最终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核。 拟录取考生须尽快联系并选定导师。所有考生确认拟录取后,如果已经联系 好接收导师,请联系中心研究生秘书张老师做登记,考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即为导 师确认成功;如未能联系到导师,可联系中心研究生秘书咨询推荐。 (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 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 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 2024 年 6 月 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邮寄《北京化 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 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 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 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 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七、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 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

 八、信息公开 (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 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我校 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缴纳复试费。 ( 三 ) 我 校 设 置 考 生 接 待 电 话 : 010-64433759 , 考 生 接 待 邮 箱 : yzb@mail.buct.edu.cn,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 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 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 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中心复试 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 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其他 1、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化工大学高精尖中心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工作。 3、本实施细则由高精尖中心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以上 级文件规定为准。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高精尖创新中心 2024 年 4 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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