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5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文件确定。
专业名称(代码) | 考试方式 | 学制 | 学习形式 |
法律(非法学)(035101) | 全国统考 | 三年 | 全日制 |
法律(法学)(035102) | 全国统考 | 三年 |
二、报考条件
(一)学业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年龄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区市的考生,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双侧裸眼视力入学时达到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身体状况方面不存在2003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情形(详情请登录我校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zs.cicp.edu.cn/zcfg/1735.jhtml)。
3.体检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
(五)政治考察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政治考察必须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招录。
2.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规定。
3.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程序
(1)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面衡量、科学选拔、综合评价、创新形式为导向,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特点,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查。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现场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网络远程复试不含笔试,仅组织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复试方式、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均需另加试《宪法》和《民法》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各50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请参考附件2。
(三)调剂报名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四)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状况以及心理考评结果,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
六、培养
(一)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二)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学年·人、住宿费800元/学年·人,服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的要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20000元/学年·人;
3.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分别为20%、30%、50%;
4.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人,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进一步畅通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简化报到手续,提供温馨关怀。
八、管理和就业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根据人社部、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我校法律硕士(监所管理与罪犯矫正方向)纳入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适用范围,学生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统一招警考试。
(三)根据目前有关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规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警察类专业毕业生在报考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时,原则上只能报考本人生源省份的职位,即高考所在省份职位。若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地不一致,毕业参加人民警察招录时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请考生慎重报考。
九、其他
(一)我校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除官网招生电话以外,未设立其他咨询电话。
(二)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均会及时发布在我校官网。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官网和研招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0312-5911973
电子邮箱:zjyyjszs@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 址:http://yjs.cicp.edu.cn/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