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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全国各省市院校陆续发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以下是研硕网小编整理的“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学校简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2006年实现国家民委、辽宁省政府和大连市政府三方联合共建,2015年实现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
 
  学校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设有20个教学科研单位,本科专业52个,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264人,其中专任教师834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50.00%,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50.84%,双师型教师占21.34%。教师中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等优秀人才140人次,拥有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132人。
 
  学校拥有“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建成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辽宁省食源性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石油与天然气构筑物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东北边疆民族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等省部级重点人文研究基地3个,同时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2009年、2014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招生专业、学制和计划
 
  (一)学术学位(学制:全日制3年)
学科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0304
民族学
01民族学 50*
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5民族文学
06民族法学
0836
生物工程
01细胞培养与代谢工程 120*
02食品生物工程
03化学生物工程
04生物资源与环境工程
 
(二)专业学位(学制:全日制2.5年)
类别代码及名称 领域代码及名称 拟招生人数
0852
工程硕士
085211计算机技术 230*
 
  注:1.“*”表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2.拟招生人数中包含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5人,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初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六章内容执行,其中考生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参照第四章第15条国家认定标准执行,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初试科目见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九、十章相关规定,以及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19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学校考生体检工作由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八章第六十条执行。
 
  五、录取
 
  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第十一章相关规定,以及《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大民校发〔2016〕35号)执行。
 
  六、信息公开公示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要求,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和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d.dln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申诉渠道如下:
 
  部   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子信箱:jiwei@dlnu.edu.cn
 
  电   话:0411-87656040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以及《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批复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2000元,调剂志愿录取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奖助学金标准和评选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学校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岗位。
 
  八、其它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马老师、丛老师
 
  电   话:0411——87630448、87656172
 
  传   真:0411——87656430
 
  网   址:http://gd.dlnu.edu.cn/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以上是研硕网为考生整理的“大连民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祝考研的小伙伴们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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