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依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与复试加权后的最终成绩,结合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的实际拟录取数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4月28日--5月15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597500**;
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027-597520** 地址:行政楼B座101 。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