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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日期算起10个工作日内(5月9日-5月22日),向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69-228619&&,电子邮箱:22861919@163.com
东莞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769-228619**
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