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及《河北农业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并公示,现将目前已完成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共计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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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及《河北农业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经各招生单位复试并公示,现将目前已完成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共计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