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4月28日-5月8日。
二、公示名单中教育部计划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军委训练管理部、陕西省招办、教育部联合录检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三、根据教育部、军委训练管理部文件要求,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检。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若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具真实姓名反映,联系电话:029-847125**。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