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现撤销并补充2021年部分拟录取考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生对此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研究生处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研究生处电话:0777-28087**。纪委举报电话:0777-28080**。名单如下:
2021年4月20日
因个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现撤销并补充2021年部分拟录取考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生对此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研究生处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研究生处电话:0777-28087**。纪委举报电话:0777-28080**。名单如下: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