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育部教学[2016]9号文即《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以及西南政法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校内调剂公告》的相关程序规定,由考生书面申请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同意参加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批复试的合格考生78人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拟录取(名单附后)。
注:
①若有考生因无法就读而放弃拟录取,请于4月30日前书面通知我校研招办。
②若有考生网上调剂到其他招生院校并确定录取,则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咨询我校研招办(电话:023-672588**、672588**;传真:023-672588**)。
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监督电话:023-672588**(监察处);151118249**。投诉电子信箱:xzh**@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