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甘肃省和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经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4月12日讨论通过,拟录取调剂志愿考生23人。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向法学院、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6日
联系方式:法学院教学办公室,0931-29760**(8:00—12:00;14:30—18:00)
研究生院:0931-29737**/27418**;邮箱:gdyz**@lut.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31-29737**邮箱:gd**@lut.edu.cn
法学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