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复试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学院录取结果,现将拟录取名单整理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的工作时间向我们反映。
电话:027-839131**
邮箱:whpuy**@163.com
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如在审核中发现以虚假信息报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含调剂)的考生,原则上应当具有工作单位,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需在拟录取前上交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报考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签暑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3.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以研招网报考时所留通讯地址为准。请考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之前保持电话畅通。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