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定了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4月16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处或监察处反映。
上述名单,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8-84616702
电子邮箱:cdyz@cdu.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28-8461663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定了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4月16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实名方式向我校研究生处或监察处反映。
上述名单,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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