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根据《闽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对未按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该生的拟录取资格。对于未能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供现实情况表现表的考生,我校保留取消拟录取资格的权利。
2.公示日期: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8日。如考生对复试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37604**;邮箱:yjsc@m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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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闽江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对未按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取消该生的拟录取资格。对于未能按照《承诺书》要求提供现实情况表现表的考生,我校保留取消拟录取资格的权利。
2.公示日期: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8日。如考生对复试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联系电话:0591-837604**;邮箱:yjsc@m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