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严格复试,各学院(所)在综合初试、复试和总成绩排名的基础上,根据专业研究生招生
计划确定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荐免试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7日至4月20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
正式录取名单将在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在教育部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方能确定。未能通过检查、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疑问、未按时递交所需材料、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电话:021-659037**
邮箱:yzb@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