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结合“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中的报名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第一批次)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
电子邮箱:dfxyyjsc@126.com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