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人才,2021年我院计划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环境工程二级学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三个专业学位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5人。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不等于实际招生人数,学院招生指标最终由学校分配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达,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我院2021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条件: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我院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和10月份,现场确认在每年的11月初,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每年12月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1:1.2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七、奖学金政策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具体查询我校网站或咨询我校财务处。
九、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为准。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以教育部政策为准。中国研招网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再提供“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2.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需要在备注里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3.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4.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石油化工学院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6.若202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
8.我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后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考生直接回原工作单位,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9.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10.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主要供部分能源动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考生可在复试时提出在温州研究生院联合培养要求。
11.鉴于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不确定性,原则上取得本科证书后方可报考。一志愿报考且初试通过后复试环节必须按照同等学力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
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级学科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备注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06化工过程机械 |
许老师 崔老师 |
0931-7823095 | 招生QQ群: 523627979 地址: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石化大楼327办公室。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化学工程 081702化学工艺 081703生物化工 081704应用化学 081705工业催化 0817Z1高分子化学工程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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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3002环境工程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5600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085700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 |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5800能源动力专-动力工程 |
兰州理工大学招生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73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部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31-2741880,2973744
传真:0931-2976711 电子邮箱:gdyzhb@lut.edu.cn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网站(http://ge.lut.edu.cn)
原文标题: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huagong.lut.cn/info/1059/36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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