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九、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领域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工程领域学费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三、校区: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
奖助体系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30% | 8000元 |
二等 | 40% | 5000元 | |
三等 | 30% | 3000元 | |
优秀奖学金 | 一等 | 10% | 8000元 |
二等 | 20% | 5000元 | |
三等 | 40% | 3000元 |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设有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学院招收的推免硕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每生3万元(税前)。
借助国家“高铁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新建普速铁路、高铁和城市轨道交通迅猛发展的东风,学校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欢迎全国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传 真:0411-84106587、8410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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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陶老师、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