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设有24个学院,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伦理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发育生物学、理论物理、基础数学等6个国家重点学科,湖湘文化研究、课程与教学改革及其哲学与比较研究、现代合成与分离分析化学、蛋白质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9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以外国语言文学为主建学科的“语言与文化”学科群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哲学、生物学、物理学等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音乐与舞蹈学、体育学等2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目前,化学、临床医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基本科学指标)前1%;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21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以及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390余人,硕士生导师18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含双聘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含双聘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8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7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含学科特区3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4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教学名师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33人、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人选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人选14人、湖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19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68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37人、湖南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2人,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人选14人。
面向未来,湖南师范大学将始终秉承“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立足湖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定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高水平综合型大学。
热忱欢迎各位推免生来我校学习!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待遇
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nnu.edu.cn)中的其他各专业均招收推免生。
各二级招生单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推免生按学校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预报名:7月10日—9月28日,申请人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将申请表发送至招生学院邮箱进行预报名,各招生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9月28日开始,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二)学院通知复试:学院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和复试录取办法。
(三)考生参加复试,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9月28日后,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按照拟接收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先申请者优先确认,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在9月28日后可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在10月20日前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二级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二级招生单位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3.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二级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采用笔试形式的,学生须按二级招生单位要求参加笔试。二级招生单位如采用面试和笔试的形式进行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应不超过50%,具体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并事先向学生公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②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
③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材料(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工部门审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学工部门的公章,样表见附件2);
⑤学院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及时分批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4.复试后二级招生单位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的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确认待录取后,即成为我校拟录取推免生。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3.研究生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yjsy.hu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