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网 2025考研院校信息库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简章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是公安部直属、为国家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和刑事法律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至今已有69年办学历史。在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作为公安高等教育的探索者、改革者和实践者,尊重高等教育规律,尊重公安工作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并逐步完善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始终坚持教学、科研、办案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始终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始终坚持警务化管理模式,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为公安事业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中国刑警的最高学府”。学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为宗旨,坚持政治建校、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努力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公安人才培养基地、警务理论创新基地、公安科技研发基地、在职民警培训基地,坚定不移地建设特色鲜明、国内领先、世界前列的一流警察大学。

学校有公安部重点实验室2个(文件检验鉴定重点实验室和痕迹检验鉴定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筹建)1个(网络安全执法与视频侦查实验室)、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辽宁省高校示范实训基地1个(侦查训练实验中心)、沈阳市重点实验室1个(法医学实验室);学校是公安部禁毒警察培训基地,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联合共建了“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学校是公安部和商务部确定的“外国警察培训承办单位”,“中国-欧盟警务培训项目承办单位”,也是解放军总政治部确定的“全军保卫部门刑事侦查骨干培训基地”。2014年,学校成立了“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和“社会安全应急管理协同创新中心”。以“网络安全执法与公安技术信息化协同创新中心”为基础成立的“辽宁网络安全执法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三批“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

目前,学校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禁毒学、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法医学、警犬技术等12个本科专业。有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3个一级学科,刑法学、诉讼法学、分析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法医学5个二级学科,法律、警务、应用心理、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职员工700余名,其中教授90人,副教授136人,享受国务院、公安部津贴的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6人。在校本科生约5000人,研究生500余人,在职警察的校内培训规模为每年4000至5000人,境外警察培训规模为每年500人,此外还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函授站,在职警察函授学员约6000余名。

为适应公安工作及教学、科研发展需要,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先后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警察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并通过举办校际交流项目,培养双学士学位的复合型警务应用人才,不断扩大在国际警察教育和训练领域的影响力。

学校校园优美整洁,邻近风景秀丽的北陵公园和塔湾湿地公园,是读书治学的胜境。竭诚欢迎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有过吸毒史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前要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录取后档案不转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复试时需要加试。加试科目按照文法类(报考公安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应用心理等专业)、理工类(报考公安技术、法医学等专业)分为两大类进行。文法类考生加试:计算机基础理论、法制史(含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理工类考生加试:高等数学、普通物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报考“非定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身体匀称;左右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0.6);无色盲、色弱。

2.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警务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在公安机关工作满2年(含)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

5.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6.限报全日制定向。

我校警务硕士专业学位不区分研究方向,按照公安学、公安技术两大类招生。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招收警务硕士。考生报考时请参照以下内容进行报考院系所选择:

公安学类:

刑事犯罪侦查系(侧重刑事侦查)、公安情报学系(侧重公安情报学)、禁毒学系(侧重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系(侧重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系(侧重治安学)、公安基础教研部(侧重公安管理)、法律教研部(侧重警察法学)、警察技能战术训练部(侧重警务战术指挥)。

公安技术类:

网络犯罪侦查系(侧重网络犯罪侦查)、痕迹检验技术系(侧重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技术系(侧重文件资料检验)、声像资料检验技术系(侧重视频侦查技术)、法医学系(侧重法医学)、法化学系(侧重理化检验)。

(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政治坚定,热爱公安事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属单位的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审核无违法违纪;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1日后出生);

4.本科毕业满3年(截至2018年9月1日),或高职高专毕业满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5.限报全日制定向。

(三)报考法律硕士考生需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不能全日制脱产攻读的一般应报考非全日制培养定向就业。

(四)专业特殊要求

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的考生要求本科专业为医学(不包括药学类[代码1007]和中药学类[代码1008])或生物科学[代码0710](不包括生态学[代码071004])或生物医学工程[代码0826])。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1.除报考公共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2.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3.公安学专业中犯罪学研究、警察法学和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三个研究方向;公安技术专业中人体检验与鉴定技术研究方向;以及刑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法医学专业、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注意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18年该专项计划为30人,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业、研究方向如下:

1.公安学专业:侦查学、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研究3个研究方向,男性,有服役时担任侦察员经历的优先。

2.公安技术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不限性别,本科专业为理学或工学门类,有服役时从事技术类兵种经历的考生优先。

3.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不限性别,本科专业需符合教育部对应专业要求。

4.警务: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警务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5.公共管理:不限性别,目前为在职民警且符合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各项要求,有大学生士兵服役经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考试

(一)初试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按各专业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报考资格的证明,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我校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24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规模为50人。2018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在复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男女生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录取。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总分和单科上线标准;

(二)按照我校的招生规模,以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

(三)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七、毕业就业

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的精神,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才能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情况的毕业生不能享受此政策。依照上述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中,公安学、公安技术为公安专业,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面向社会人员的录用考试。

八、学制、学习形式及相关费用

(一)学术型研究生,全日制法律、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二)警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研究生按照集中授课形式灵活安排,学制3年(根据个人申请可适当延长1年),具体的授课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四)警务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15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为3年总金额3.5万元(1.2+1.2+1.1万),其他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

(五)住宿费:警务、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为500元/年,其他学术型、专业型均为1000元/年。

九、其它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复试专业课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自行查询。

如咨询研究生招生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联系: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政编码:110854

联系部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代码:10175

联系电话:024—86982292、86982265 联 系 人:马老师 李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cipuc.edu.cn/ E—Mail:yjsc_npuc@163.com

招生简章

专业目录

院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