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原则上于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和工程管理125601(MEM):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生对象优先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人员。 (四)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申请办法”。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考点代码1164)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五)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等。 (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和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学院、校区主页公布。 (七)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复查(以报名截止日期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四、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上级文件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它说明 (一)专项计划招生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克拉玛依专项)”的招生信息,可咨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李老师,联系电话:0990-6633038。 (二)学费与学制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起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制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2.招生专业学制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5级招生各专业研究生学制”(网址:https://grs.cup.edu.cn/E0104/91072.jhtml)。 (三)奖、助学金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相关政策可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up.edu.cn/zizhu/)资助政策栏目查看。 (四)特色人才培养项目 1.全英语硕士项目介绍(网址:https://grs.cup.edu.cn/I30/91069.jhtml)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与优势介绍(网址:https://grs.cup.edu.cn/G70/91068.jhtml) (五)克拉玛依校区招生 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校区”)硕士研究生是指自主选择报考学院为克拉玛依校区的硕士研究生或者报考克拉玛依校区导师的硕士研究生,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毕业和学位授予等与校本部保持同一标准,统一在校本部注册学籍。 1.招生录取 校区按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原则上在校区进行。 2.培养 (1)校区全过程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85703地质工程、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085501机械工程、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085701环境工程、085802动力工程、025200应用统计、055100翻译、025100金融、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和非全日制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此15个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等全部培养环节在校区完成。学生第一学年在校区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起进行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研究和答辩等工作。专硕在校区进行专业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实行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 (2)校区非全过程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70200物理学、070900地质学、085406控制工程此5个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报到,按照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在校本部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校本部课程学习阶段,按学科专业归属由校本部相关学院管理;第二学年起在校区跟随导师进行学术研究、专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和答辩等工作。 3.毕业与学位授予 校区硕士研究生在校区进行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与校本部一致。 4.学费与学制 校区全过程培养: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校区非全过程培养:研一在校本部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校本部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研二、研三在校区培养期间,学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具体学习方式、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以及学制标准详见“2025年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培养及学费标准说明”(https://www.cupk.edu.cn/yjsb/c/2024-09-27/524140.shtml)。 (六)海南研究院简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海南研究院是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海南省油气产业发展规划,发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科优势,与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海南省科技厅三方共建,于2024年8月23日在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成立的科研与人才培养机构。 海南研究院围绕深海油气等领域,依托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的政策、区位和科研条件优势,发挥学校的学科、科技和人才资源优势,聚焦海洋油气、海洋工程、深海矿产资源、石油化工、新能源与材料、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博士、硕士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力争把研究院打造成为海洋油气领域世界一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转化基地和高端智库,推进深海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和海洋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的新格局。目前海南研究院建有海洋油气地质工程一体化研究中心、海洋油气工程研究中心、海洋油气装备研究中心、海洋油气人工智能研究中心4个研究中心,筹建1个院士工作站,专兼职科研人员131人。研究院依托4个研究中心和1个院士工作站,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3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全面开展深海油气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目前海南研究院立足实际发展,招生工作依托相关学院开展。
七、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招生人数的预估值,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可能会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的变化产生变动。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科目,招生专业目录后附有考试参考书,不出售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历年真题。 3.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学院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方式 |
001 | 地球科学学院 | 010-89733074 |
002 | 石油工程学院 | 010-89733098 |
003 | 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 | 010-89733089 |
004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 010-89733495 |
005 | 地球物理学院 | 010-89733597 |
006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 010-89731689 |
007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010-89739070 |
008 | 人工智能学院 | 010-89732858 |
009 | 理学院 | 010-89732280 |
010 | 经济管理学院 | 010-89733792 |
01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10-80116374 |
012 | 外国语学院 | 010-89733282 |
013 |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 | 010-89739165 |
021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010-89739051 |
031 | 克拉玛依校区 | 0990-6633038 |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主页网址:https://grs.cup.edu.cn/ 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