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招收其他高校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1.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谢军占
副组长:柴 建
成 员:王益锋 孙秉珍 陈 希 周晓阳 李 华 赵捧未 杜 荣
杜跃平 温浩宇 申尊焕
秘 书:马元凯 罗 鸣 职会亮
2.招生纪检督查小组
组 长:李耀平
成 员:王卫东 张蔚虹 马续补 宁艳丽 杜 黎 黄梅娟
三.推免生接收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四.面向对象
学院接收推免生分为两类:
1.本校推免生
此类推免生复试成绩以本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试。
2.其他学校推免生
申报我院的其他学校的推免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推免生复试。
五.报名与复试
1.报名
即日起,申报我院的推免生须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预报名网址为 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
2.复试
预报名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安排复试相关工作,具体复试安排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我院官网信息,校外考生建议通过网络复试进行考核。
复试内容: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
注意事项:凡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复试成绩合格的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院将在推免生报名后24小时内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操作。
六.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依据本次推免生招生名额和复试成绩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
1.本校推免生:务必在学院规定时间段完成录取确认。
2.其他学校推免生:务必在接到待录取通知的12小时内点击确认同意录取。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录取。因导师、学科招生名额有限,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撤销待录取通知。
3.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招收2名直博生,对报考直博的推免生将优先录取,如果有多人报考直博生,将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4.对由于导师(专业)招收推免生名额限制未能录取所报考导师(专业)的推免生,可在院内重新选择调剂的导师和专业。
5.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包括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和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优秀推免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注:①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6.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点击“同意”录取后,正式成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推免生。
7.二次报考。凡前期未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申报的推免生,我院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综合考虑学科招生名额、已录取人数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注意事项:我院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前提条件为推免生服从导师和学科调剂,奖学金低于首次报名推免生一个等级。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七.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的结果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81891244(研究生院),81891725(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9-81891361(学院)。
原文标题: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yjsy.xaut.edu.cn/info/1066/3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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