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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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贵阳学院是由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贵阳市金筑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办学历史追溯至前清礼部尚书李端棻先生于1902年倡导创办的贵阳师范学堂。201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坐落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校园规划面积1200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 100万余册,电子书计228.4万种,其中外文电子书7.4万种,数据库资源44个。
学校现有17个教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哲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46个本科招生专业,涉及工学、理学、文学、教育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
学校拥有国家级科技服务平台5个;获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基地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科技服务平台1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有省普通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6个、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产学研基地6个;校级科研平台1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
学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泰国加拉信大学、中国台湾地区玄奘大学、朝阳科技大学等50余所境外高校达成教育交流与办学合作协议,2015年开始留学生教育,已经建立起了交换生、语言生和学历生三个层次的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留学生国别已涵盖亚洲、美洲、非洲和欧洲的十多个国家。
学校坚持“突出实用、服务本地”的办学指导思想,注重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在以创新创业能力塑造为重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大生态大健康”研究为引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以“哲学与文化传承创新”研究为重点的服务地方文化传承创新等三个方面初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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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2021年计划在哲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和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拟招生人数80名,具体按照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学科和各专业情况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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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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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名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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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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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试
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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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试
(一)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含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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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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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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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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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课程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情况延长修业时间1-2年。
(二)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注: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9年对原“工程硕士”进行调整,2020年我校按新调整的专业“生物与医药”进行招生,现需待贵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新调整的专业进行学费标准核定。
(三)奖助:学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具体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处网站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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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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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校区情况: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
(二)住宿情况:住宿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站,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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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1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三)我校复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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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76
地 址:贵阳市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
邮 编:550005
联系部门:贵阳市见龙洞路103号贵阳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息楼5楼)
联系人:金敏老师(贵阳学院研招办)
联系电话:0851-85509720
mail:gyuyjsc@163.com
原文标题:贵阳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yjsy.gyu.cn/info/1082/16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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