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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公告

2024考研调剂:北京化工大学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 才,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 等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数理学院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 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 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 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 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并要求所有 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组织 再次复试。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数理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 少于 5 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 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 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实施细则、《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学校及数理学院要求申请调剂。 (一)数理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 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 无效。 (二)数理学院调剂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录满即止。请 考生及时关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数理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数理学院各专业基本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学院相关专业的调剂分数线要 求。各专业的调剂分数如下:12

2.符合学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学院制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具 体要求如下:12

3.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 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 分政策。 4.调剂生源不足时,学院将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 序 号 招生专 业代码 招生专 业名称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要求 调剂考生 备注 第一志愿 专业代码 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 专业名称 调剂考生第一 志愿考试科目 1 070100 数学 0701 数学 第一单元:政 治;第二单 元:英语 1; 第三单元、第 四单元:初试 科目与调入专 业初试科目相 同相近 前置专业 要求:数 学及相关 专业优先 2 070200 物理学 0702 物理学 3 080900 电子科 学与技 术 0809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第一单元:政 治;第二单 元:英语 1 或 英语 2;第三 单元、第四单 元:初试科目 与调入专业初 试科目相同相 近 0810 信息与通 信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5.我院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

 三、各专业拟招收调剂考生人数 数理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人数如下:

12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院发布调剂需求 数理学院按照本实施中发布的调剂规则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中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调剂的人数、对初试一志愿的专业要求及考试科 目等相关学术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 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每 次开放“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二)调剂考生在研招网报名并确认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数理学院、选择 目标专业,并及时关注申请状态。学院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给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规 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数理学 院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复试确认 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名单公布后(每天 18:00 左右更新),在规定 的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研 究 生 报 考 服 务 系 统 ” (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 号(15 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1)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 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 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 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 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 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 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 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4)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数理学院 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 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 字的身份承诺书。 (5)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 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 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 说明: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 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 学历证书。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 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打印《复试通知书》。 (四)调剂考生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 考生需登录网址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 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复试前(第一批调剂考生截 止时间为 4 月 9 日 17:00,其他批次考生另行通知)完成测试,测 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数理学院将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 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 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 的,不予复试。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 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为确保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同一专业采用 同一种复试方式。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分为笔 试和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学院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 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核验考生信息, 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期间,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考场规则》及学校、学院的相关安排。同时请密切关注北京化工大学 研究生院网站和数理学院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如联系方式有变,须及时联系学院变更。 (二)复试时间地点 数理学院复试地点均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完成复试确认后打 印)、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未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 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第一批调剂考生12

2.其他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考核内容 1.笔试考核内容 各专业笔试考核内容详见“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 2024 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内容 ” ( https://cmp.buct.edu.cn/2024/0313/c735a188967/page.ht m) 2.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 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 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 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 50%。初试满分为 500 分 的专业,复试满分为 500 分(包含笔试 200 分、面试 300 分),总 分值为 1000 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 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 制。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复 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 (三)数理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 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 明,并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招办审核公示。学 校的公示见研究生院网站等。 (四)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 考生,均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 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 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五)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 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 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 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 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 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 责任。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北 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 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 无效。 (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八、体检 数理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及学校要求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具体安排见学校后续通知。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 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 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 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违规处理 数理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及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 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 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 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 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认为有必要 时,学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2024 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数理学院 2024 年 4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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