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原则 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承“公 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调剂基本要求 请所有调剂考生认真阅读本实施细则、《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 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按我院要求申请 调剂。 (一)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 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我院调剂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录满即止。预计第一批次调剂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0:00-12:00,实际以研招网要求为准。请考生及时关 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我院基本调剂要求和各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调剂分数线要求,具体调剂复试分 数线要求和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法学专业调剂复试分数线
3. 符合我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 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 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 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 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 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 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 本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9. 满足报考本学院制定的其他学术条件等调剂要求,具体如下: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院按照如下调剂规则遴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 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 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 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二)所有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本学院的相关专业, 并关注申请状态。学院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通过调剂资格审核的考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 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名单公布(每天更新)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 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第一批次调剂考生请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18:00 前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确认复试信息。符合《2024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完成确认复试信息的调剂考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期间请保持通讯方式(手 机、邮件等,以考生报考时填写为准)畅通,并及时查看“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 报考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 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 (五)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复试调剂服务 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 (六)调剂生源不足时,学院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 录取调剂考生。
四、具体调剂流程 (一)确认复试信息 请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第一批次调剂考生请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18:00 前确认以下复试信息: 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https://yzbm.buct.edu.cn/logon 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 位), 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 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 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 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 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 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提醒:学历证书原件请上传毕业证书原件)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 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 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 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 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 申请”模块提交)。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 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 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 第一批次调剂考生请于 2024 年 4 月 9 日 18:00 前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 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 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第一批次调剂考生可于 2024 年 4 月9日18:00前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 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 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 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参加复试。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未按 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 笔试要求 (1)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2)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 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2)和学院安排。 2. 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我院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 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 录音、录像。
五、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 50%。初试满分为 500 分的专业, 复试满分为 500 分,总分值为 1000 分;初试满分为 300 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 300 分,总分值为 600 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不予录取。复试成 绩不合格者(低于 60%)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 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若总成绩相同,按 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 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五)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生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在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网站公示。 最终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为准。 (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 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 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邮寄《北京化 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 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 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 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于 2024 年 6 月 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 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七、信息公开 我院所有调剂信息以“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 文法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我院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9771105,考生接待邮箱:wfyz@ buct.edu.cn。
八、其他 1. 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3. 本实施细则由文法学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文法学院 2024 年 4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