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本次考试,我区报考人数达6.4万人,较2020年增加1.02万人,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考生增幅达18.88%。
今年我区共设置19个报考点,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报名确认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所有报考点均取消了往年现场确认的模式,全部采用网上确认的方式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确认。
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为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防疫组考工作,帮助考生尽早了解报考点考试和防疫相关信息和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研招网”将原定于12月19日开通的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提前至12月10日,考生可于12月10日至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准考证》在初试、成绩查询、复试的时候均需使用,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也可多打印几份备用。《准考证》须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从12月12日起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及时就医,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二、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通过“壮掌桂”“桂人助”“扫码抗疫情”等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爱广西、广西云、壮观、八桂彩云、桂建通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对考生考前14天内的健康码状态。
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五、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生在考试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七、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通知公告”或“研究生考试—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广西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后亲笔签名。在首场考试进场前将《考生承诺书》及有关材料按考点要求交指定工作人员审查。
八、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有序入场。
十、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含37.3℃),按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十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私自在考点逗留。
十二、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应考注意事项
一、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准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计时和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二、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三、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四、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五、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六、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七、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为维护我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12月18日至30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均可拨打电话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71-5320540,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2月底可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成绩发布具体日期,并按照招生单位公布的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原文链接:http://www.heao.gov.cn/a/202010/42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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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致宁夏报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原文链接:http://www.heao.gov.cn/a/202010/423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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