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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公告

2024考研调剂:北京化工大学生命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生命科 学与技术学院认真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 则,结合我院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复试资格和名额 (一)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要求1212

2、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达到学院拟接受调剂专业的一志愿 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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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 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 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 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 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 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7、各专业均不接收同等学力和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8、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二)各专业调剂名额 各专业普通计划调剂拟招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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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变化,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2) 我院生物与医药没有普通名额,只有 1 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名额 (3) 我院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名额。 (三)特别要求 1、所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办法》《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生命科学与技术 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考生诚信复试,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 露。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3、为确保考生能及时了解到复试各项具体要求和最新安排,务必及时登录 生 命 科 学 与 技 术 学 院 网 站 的 通 知 公 告 界 面 (https://life.buct.edu.cn/yjszs/list.htm),查看各项公告。 

二、调剂复试工作要求 1、报到 时间:4 月 10 日(周三) 上午 9:00-11:00,地点: 北京化工大学科 技大厦一层大厅 (学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5 号)。考生凭初试 《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打印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2、笔试 时间: 4 月 10 日(周三)下午 13:30-15:30,地点:报到时见科技大 厦一层大厅通知。 3、面试 时间: 4 月 11 日(周四) 全天,地点:报到时见科技大厦一层大厅通知。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复试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 站和学院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 时与学院联系。 4、离校 4 月 11 日面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三、复试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一志愿报考本单 位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均须通过研招网“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为避免考生错过调 剂机会,请所有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务必在调剂网开放后第一时间(建议在 12 小 时以内)完成报名。我院复试工作小组将从调剂系统中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 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在接到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后,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确 认,同意参加复试者,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调剂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 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一)确认复试信息 1.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名单公布(每天更新)后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 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 (15 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调剂考生需 于 4 月 9 日上午 12 点前完成):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 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 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 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 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 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 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 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 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 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 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 申请”模块提交)。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 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 100 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 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 完 成 “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适 应 能 力 测 试 ” : 登 录 网 址 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调剂考 生需于 4 月 9 日 12:00 点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会对其退回修 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 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 考生根据学院要求报到及参加复试。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 生未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 笔试要求 (1)考试时间为 2 小时,请考生于 4 月 10 日 13:00 之前到达考场,13:00 开始入场。 (2)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复试笔试科目选择《化工原理》的考生需要携带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 的计算器,其他科目不能携带。 (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学院 安排。 2. 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 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 音、录像。 (四)复试结束后,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 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确认。 (五)调剂生源不足时,学院可组织多批次调剂复试,分批次排名,分批次 录取调剂考生。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 50%,满分为 500 分。其中:专业综合 笔试 200 分,专业面试 300 分(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 50 分),专业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180 分)或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300 分)的学生不 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若总成绩相同, 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 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五)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执行。

 五、录取和选导师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 二 ) 将 于 学 院 网 站 公 布 2024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拟 录 取 名 单 (https://life.buct.edu.cn/yjszs/list.htm),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 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研究生院。 拟录取考生须尽快联系并选定导师。下载《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导师意向确 认单》(https://life.buct.edu.cn/2020/0429/c718a125863/page.htm),师 生双方签字后(签名或电子签名,电脑键入无效),由导师将《生命科学与技 术学院导师学生双选认定书》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秘书邮箱 zhiweimi@buct.edu.cn(学生发送无效)。如果未能联系到导师,可以联系研究 生秘书弥老师咨询。 (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须填 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 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前邮寄《北京化 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 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 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 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 2024 年 6 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研究生院网站 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 厅〔2010〕2 号)规定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 检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七、信息公开 (一)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 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发布。 我校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 缴纳复试费。 (三)我校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64433759,邮箱:yzb@mail.buct.edu.cn, 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 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 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 复议。

 九、违规违纪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 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项,见《北京化工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我院所有调剂信息以“调剂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 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考生接待电话:010-64416428(弥老师) 考生接待邮箱:zhiweimi@buct.edu.cn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 4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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