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因1名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资格,现根据《浙江警察学院2023年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复试录取规则,决定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1名复试成绩合格考生进行递补。(根据有关规定,因公示期满不再提供考生信息)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4日开始至27日结束。考生如对递补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或纪检监察室实名申诉,学校将及时作出答复。研究生工作部办公电话:0571-877871**;邮箱:yangongbu@zjjcxy.cn。纪检监察室办公电话:0571-877872**。
浙江警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