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经过初试、调剂、复试和考核,现确定以下学生为我院2019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1日到4月15日。如体检和政审等合格,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正式录取。
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82155**(纪委监察室)
邮箱:zjamsjcs@zjams.com.cn
通信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2号
邮政编码:310013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处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