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经专家组考核并审议后的复试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后。公示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18 日。联系电话:0551-651611**
备注:
1、请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立即整理好,上交所在培养单位,并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现场复试的要求考生签字。
2、按照总成绩专业排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要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在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依次录取。年 月 日
3、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开录取,不得随意调整。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经专家组考核并审议后的复试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后。公示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18 日。联系电话:0551-651611**
备注:
1、请各学科(专业)面试结束后立即整理好,上交所在培养单位,并第一时间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现场复试的要求考生签字。
2、按照总成绩专业排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要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在复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总成绩依次录取。年 月 日
3、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后分开排序,分开录取,不得随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