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临沂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校与4月10日-4月17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第二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1.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列入名单的考生需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并经审查通过后,届时方可列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正式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对所有录取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举报电话及邮箱:
临沂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9-72580**,
Email:jw@lyu.edu.cn;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4月17日-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