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18—27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与复试院系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71-5310695。
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及青海省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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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18—27日,公示期间,如考生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与复试院系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71-5310695。
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单经过教育部及青海省主管部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