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的招生工作要求,依据学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名额,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公示复试情况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联系汪老师:0532-8698375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的招生工作要求,依据学生初试、复试成绩及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招生名额,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讨论决定,现公示复试情况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联系汪老师:0532-8698375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