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2023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中工程硕士类考生(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6人,依据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3.公示期: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4.联系电话:见官网
说明:
1.2023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招生计划中工程硕士类考生(民族地区工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6人,依据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3.公示期:2023年4月12日—4月25日。
4.联系电话: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