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院复试,现将2021年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术型全日制、一志愿)、030104刑法学(学术型全日制、一志愿)、030105民商法学(学术型全日制、一志愿)、030107经济法学(学术型全日制、一志愿)、0301Z1知识产权法学(学术型全日制、一志愿)、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型全日制、一志愿)、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型全日制、一志愿)、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型非全日制、一志愿)、035101法律(非法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一志愿)、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型全日制、一志愿)、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型非全日制、一志愿)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经公示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条件不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对公示考生如有异议或其他情况,可在2021年4月6日24时前,将意见反馈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区34栋303室,电话:0791-870454**)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北区34栋308室,电话:0791-87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