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校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立德树人”为宗旨,“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规范实施、公平公正,坚持统筹组织、统一管理的工作原则,切实遵循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的考查,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和督查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核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制定严谨规范、操作性强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四)各学科(专业)成立5人以上复试小组,并配备秘书1人。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需各招生院系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院系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公布。
(一)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网站公告)。
(二)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招生院系及学科(专业)的要求。
(三)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其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阶段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调剂阶段复试工作采取以现场复试为主,个别专业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以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主工作平台,阿里巴巴“钉钉-云课堂”、腾讯公司“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工作备用平台。
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进程,我校将于3月底启动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五、复试缴费和资格审查
(一)复试缴费
根据《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规定,参加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120元/次的收费标准收取复试费。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网上缴费,缴费流程见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山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考生须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使用学信网面试平台提供的交费功能,使用支付宝或学信网APP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无法退还。
(二)复试资格审查
现场复试的院系在考生报到时须收取以下材料纸质版;网络远程复试的院系需收取考生材料的电子扫描版。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往届生也可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4年7月);应届生也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2024年7月)
4.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该材料,须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并在录取一周内补交。
5.报考专业要求的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官方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准备“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7.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复试缴费凭证。格式要求请见《山西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现场复试
现场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面试等环节。
1.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考试方式可分为笔(机)试、实践能力测试、临床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制定测试合格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2.面试
(1)面试前各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专业课测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2)复试小组按照评价标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综合计算其面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填写面试评语。
(3)面试的科目、形式由复试小组共同商定,面试内容须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
(二)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复试内容还须包括外国语测试(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语言表达能力。
七、复试合格的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二)专业(综合)素质能力考核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三)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达到院系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
八、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现场复试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或规培总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2.网络远程复试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面试成绩×0.3。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确定。各招生院系须先按照一、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复试并确定录取名单后再进行师生指导关系的双选工作。
(三)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九、复试监督及复议
(一)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组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二)复试工作实行巡查制度。复试期间,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应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并对工作环节逐项落实,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
(四)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五)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十、调剂
按照教育部调剂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学校招生工作组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山西医科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办法》并通过网站及时公布。
十一、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学校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原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