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比例 在生源充足的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 例: 1. 仅招收全日制的专业 农业机械化工程 120%、机械工程 120%、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120% (以专业招生计划为基数)。 2. 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 机械 180%、控制工程 180%(以专业招生计划为基数)。 (四)导师招生限额 按照《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执行。 (五)复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4 月 2 日下午 2:00-3:00,第二教学楼 201 教室(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和机械专硕考生),第二教学楼 202 教室(农业电气化与 自动化学硕和控制工程专硕考生); 笔试(闭卷):4 月 2 日下午 3:30-5:30,第二教学楼 201 教室(农 业机械化工程学硕和机械专硕考生),第二教学楼 202 教室(农业电气 化与自动化学硕和控制工程专硕考生); 面试:4 月 3 日 8:00-12:00,14:30-19:00,机电学院楼内(7:30 之前, 农业机械化工程学硕、机械专硕考生到机电学院 214 室,农业电气化与 自动化学硕、控制工程专硕考生到 218 室,先抽签确定分组和复试顺序, 然后由复试秘书通知具体复试房间号)。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若放弃复试应提前告知复试秘书。 第一批复试后,若招生指标未完成,再组织第二批、第三批复试, 日期再行商定。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 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参照研究生 学院主页《须知》中的“二、考生需提交材料汇总”,并按照顺序排好。 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准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并上交材料。 (七)思想品德考核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坚持德 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的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 面的考核。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 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九)复试内容 1. 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 60 分)、外语水平测试 (满分 40 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 100 分)。复试成绩为以上三项之 和,满分 200 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笔试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请参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河北 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笔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 项”。 面试含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英语 问答,抽取综合能力试题并回答,综合能力问答。 2. 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 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 课程,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 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大纲可登录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主页 查看。 (十)复试名单 详见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主页。 (十一)录取 1. 复试成绩的使用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按照总成绩 择优录取。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2. 总成绩排序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 (2)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 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 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 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 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 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予 以考虑)。 4. 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等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及 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 (4)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 (5)体检不合格。 (6)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十二)体检 考生可在拟录取后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具体要求参照 研究生学院主页《须知》和《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在拟录取后 3 天内将体检报告电子版(使用扫描全能王等 APP 做成一个 PDF 文件)发到邮箱:xuekemishu@163.com,将纸质版交机 电学院 228 室。体检结果不合格,不具备拟录取资格。 (十三)信息公开公示 1.机电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 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机电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 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四)监督举报 电话:0312-7521640,7521586 王老师、李老师 邮箱:ndjddw@126.com (十五)其它 1. 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其他专业的复 试。 2. 本细则中未涉及事项一律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本细则涉及内容 如与学校相关文件冲突,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 或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