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剂、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领导为规范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欧洲文明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和指导学院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原则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工作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对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回复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疑问,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院复试专家小组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四、各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世界史学科各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总计为34人,具体专业方向名额分配如下:1.世界专门史:拟招收人数6人;2.世界上古中古史:拟招收人数9人,已经接收推免1人;3.世界近现代史:拟招收人数8人;4.世界地区与国别史:拟招收人数9人;5.史学理论与外国史学史:拟招收人数2人。
五、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为现场复试(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1. 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2. 对于非专项计划,在国家线基础上,达到或超过国家线的考生为上线考生,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3. 按招生目录中研究方向划定的招生计划,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并于学院主页公告栏公布。(三)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当日,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我院现场核验(时间、地点见下文):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6. 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补充材料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同时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四)复试安排1. 资格审查:4月1日(周一)9:00--9:45地点:兴文楼C区3212. 复试:A. 专业笔试时间:4月1日(周一)10:00--11:30地点:兴文楼C区315(世界上古中古史、世界近现代史)兴文楼C区329(世界专门史、世界地区与国别史、史学理论与外国史学史)B.面试⚫上午场侯考时间:4月2日(周二)8:30候考地点:兴文楼C区315考试时间:4月2日(周二)9:00考试地点:兴文楼C区306(世界专门史、史学理论与外国史学史)兴文楼C区329(世界地区与国别史)
⚫下午场侯考时间:4月2日(周二)13:30候考地点:兴文楼C区315考试时间:4月2日(周二)14:00考试地点:兴文楼C区306(世界上古中古史)兴文楼C区329(世界近现代史)(五)复试内容1. 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2)外语水平测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听力水平。学院在测试前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当场评判分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综合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4)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2 . 复试推荐参考书目见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s://yjsy.tjnu.edu.cn/info/1096/2868.htm(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六、录取(一)录取原则学院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天津市相关的补充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录取规则1.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2. 总成绩=初试总分×(100/初试满分)×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各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边缘的且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四)时间安排1. 我院将在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3日前将政审表邮寄至我院。地址如下: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用EMS寄送)。表格可以从学院主页公告栏或研究生院网站下载。3. 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等)。4.学院在4月19日之前将人事调档函给考生寄出,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寄回学院(用EMS寄送)。应届生人事档案可于7月份寄回学院。5.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五)复试录取信息的公示及公开1. 复试过程公示将于欧洲文明研究院主页公告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2. 录取结果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示。请及时查看欧洲文明研究院主页公告栏、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及研招网相关招生信息。
七、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八、关于缴费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查询到进入复试的结果后方能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请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天津市及天津师范大学相关要求执行。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23766192天津师范大学欧洲文明研究院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