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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中国民航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学科专业名称及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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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 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天津市和学校的文件规定,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 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 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 督。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工 作。 2.复试联系人。 学院按学科(专业)设置 3 个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专业综合测 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按要 求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复试与应急联系工作。 (1)信息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学硕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专硕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复试组织管 理工作。 联系人:韩雁飞 电话:022-24092710 Email:ddxyszb@163.com (2)控制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专硕控制工程(085406)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联系人:诸葛晶昌 电话:022-24092828 Email:cauczsb@163.com (3)人工智能复试小组:负责专硕人工智能(085410)复试组 织管理工作。 联系人:徐俊洁 电话:17694977918 Email:bdai_cauc@163.com 

四、复试安排 1.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 类考生)相 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 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拟于 3 月底启动,具体 时间以各学科通知为准。 4.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复试方式,线 上复试平台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 统”。复试分批次进行,一志愿考生为一批次,其他批次为调剂考 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三天向学院提出申请。 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等不可抗因素阻断复试进行,将 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待其改善网络后同下一批考生一起复试。 5.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 90 元/人次。 考生通 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复试工作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 时 间 内 登 录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系 统 ( 登 录 网 址 : https://yjszs.cauc.edu.cn/),提交各项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清单: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若身份证丢失, 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 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4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 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 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d.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 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e.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 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f.届时可毕业的自考考生提供准考证 g.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如学历校验未 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 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 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 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 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上传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考 试管理系统中其它补充材料中) a.毕业论文  b.科研成果 c.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d.个人简历 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 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 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学院运用线上复试平台“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 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 考试诚信档案库”进行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 试。未提交材料者及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 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课 和综合素质面试三个环节,满分为 300 分,具体如下: (1)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 专业综合测试原则上不进行笔试,考生根据初试专业课情况, 须在复试管理系统的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界面选择两门复试科目, 复试时将根据考生所选复试科目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含考生加试)。 a.学硕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专硕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 移动通信等)(085402)、人工智能(085410)专业综合测试科目 从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三科选其二(原则上不得 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电路分析基础和低频电子线路(模 拟电子线路)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原则上不得与 初试科目相同)。 b.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专硕控制工程(085406)专 业综合测试科目从自动控制原理、电子技术基础(模拟和数字两部 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三科选其二(原则上不得与初试科目 相同)。加试科目:电路分析基础、计算机控制技术两门与报考专 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原则上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 50 分) 每个面试小组配备 2 名或 2 名以上主考教师对复试考生的外语 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50 分) 主要包括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科研潜能、团队协作、学业表 现、思想政治状况、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六、调剂管理 1.调剂专业 调剂专业与缺额信息以我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2.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A 类 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初试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3)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 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调剂阶段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申请 调剂需要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通过公共英语四级,在 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 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调剂遴选原则 (1)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根据调剂缺额数量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 考专业与调剂专业代码相同考生,如遇专业代码相同考生不足时将 从专业代码相近范围遴选。 a.学硕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接受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 业相同指前四位代码一致,专业相近指 0809、0811、0812。 b.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接受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 业相同指前四位代码一致,专业相近指 0802、0804、0808、0812。 c.专硕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2)、控 制工程(085406)、人工智能(085410)接受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 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均指前四位代码一致。 (2)符合我院接收调剂毕业专业范围等相关要求。 a.学硕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专硕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 移动通信等)(085402)接收调剂生毕业专业范围:通信与电子信 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 与大数据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等相关专业。 b.学硕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专硕控制工程(085406)接 收调剂生毕业专业范围: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通信息与控制、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自 动化、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c.专硕人工智能(085410)接收调剂生毕业专业范围:电子类、 计算机类、通信类、自动化类、数学类等相关专业。调剂考生全国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 4.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报名 符合学校及学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待调剂系统开启后,考生在 指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院设定每次开放 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 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 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系 统 开 放 时 间 以 电 子 信 息 与 自 动 化 学 院 网 页 https://www.cauc.edu.cn/ddxy/zsjy/ssszs.htm 公布为准。 (2)调剂确认 针对调剂阶段考生,学科组通过调剂系统报名情况,结合考生 初试总成绩、英语水平、工程能力、在校表现、思想政治情况以及 其它综合素质确定复试人员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 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 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 在发布复试通知的 4 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配合进行资格审核。 (3)录取确认 调剂拟录取的考生需要办理确认待录取手续。我院将通过研招 网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 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须 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 4 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 知。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 生在接受待录取时慎重决定。

 七、录取管理 1.我院将严格按学校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开展招生 录取工作。 2.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共同用于研究生录取。 (1)初试成绩:(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5;(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 测试)÷3; (3)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60 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 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 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总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总成绩; (4)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 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成绩 60 分以 下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 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 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 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5.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国民航大 学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 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6.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 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示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学 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 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 行说明)。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组长:杨俊杰 组员:白玲、武晓霞、孙兆荣 对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 和检查,加强对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 取现场。 电话:022-24092824 以上内容如与国家及上级最新文件有冲突之处,以国家及上级 最新文件为准。

 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2024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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