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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公告

2024考研复试: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 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和《天津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 定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 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 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 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 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 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 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将拟录 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同时整 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 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 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 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 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学工办,负责制定复试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模拟演练、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 3.复试专家组 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 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指 导教师不少于 3 人。另配备秘书 1-2 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 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 1 名,组长一 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 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 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 任何人不得改动。 4.技术保障组 学院分管招生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 人员若干,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 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5.后勤保障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 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对复试场所按照要 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6.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 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科技大 学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 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 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 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导师、 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 设计复试内容,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察,确 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安排 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 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会计专硕: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工业工程与管理:2024 年 3 月 31 日-2024 年 4 月 1 日 工商管理学学术、MBA、MEM:2024 年 4 月 6 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开 始,4 月 25 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 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4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 远程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其中会计专硕和工业工程与管 理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应 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优化考生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值守接听咨询电话, 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并帮助考生妥善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 发问题。合理设定调剂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送时间和 考生确认时长。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 帮扶。 (二)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应急处置。 提前对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并 不断完善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招生录 取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负面舆情必须快速反应,抓住处 置“黄金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对问题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准确研判,妥善处置,相关情况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招生工 作办公室。 (三)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 施细则,以及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信息。适时公布参 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 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况进行说明,拟录 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四)增强过程监管,加大监督力度。 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既要发挥好其在复 试录取工作的学术评价作用,也要起到相互制约的监督作用。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特别是导师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廉洁 教育、安全保密教育、警示教育等,明确招生录取工作纪律 和行为规范,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录取 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复试考核内容 (一)复试范围 1.一志愿考生:满足“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 统一复试分数线”A 区分数要求,经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公 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满足“2024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 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A 区分数要求,且符合教育部和 我校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3.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我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 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经经济与管理学院主 页公告,查询到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 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复试主要内容 1.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 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 康情况、政治理论等。 学术型研究生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 力等。包括线上笔试和面试,总分值 100 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考核本学科、专 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分值 100 分。 (3)外语水平: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分 值 100 分。 专业型研究生考核内容包括四部分: (1)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 力等。对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工商管理专硕、工程管理专硕采用线上笔试和面试,总分值 100 分。 (2)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考核本学科、专 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 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分值 100 分。 (3)外语水平:采用面试方式,考核外语听说能力。分 值 100 分。 (4)政治理论:结合个人专业实践等来考核考生对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 认识。对会计专硕、工业工程与管理专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工商管理专硕(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硕(非全日制)采用 面试方式,分值都为 100 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 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 试总成绩。 2.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 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 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 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 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 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成绩权重为 70%,复试成绩 权重为 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 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学术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 3)×30% 2.专业型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 4)×3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注: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 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 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 可比较如下成绩项: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 务课二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等。按 相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上述考生如相比较的成绩仍相 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 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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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一志愿考生按照 1:1.2 进行复 试;对于调剂考生按照 1:2 进行复试。 九、调剂工作 1.我学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天 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考生通过 022-60600901 进行调剂咨询。 2.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 4 月 25 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 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3.学院及时在系统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公 布时间不少于 12 小时,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 要求,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 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 成调剂程序,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放弃本次调剂复 试机会,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4.调剂原则。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和我校 规定的调剂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 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分别是: 应用经济学(020200)只接收专业代码 02 开头,且初试统 考科目中含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工商管理学(120200) 只接收工商管理学(12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调剂,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只接收工商管理学(1202)、管 理科学与工程(1201)调剂,工商管理(125100)和工程管 理(12560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 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 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1257)专业学位硕 士的考生调剂,且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符 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对于符合调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 复试。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 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 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 措施,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 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 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前,考生下载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须 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考生将《诚信复试承诺书》及所有资 格审查材料的扫描版或者照片按顺序编辑到 Word 文档,文 档以“2024 硕士申请材料+专业代码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 (一)准考证 (二)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 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 或档案部门章) (四)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 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 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 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入学报到前 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上传自考生准考证; 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 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 科生,须上传网络教育考生学生证。 (五)《思想政治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 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 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七)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 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 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 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 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十)签字后的《天津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 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 (十一)复试费:90 元/人(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 纳或者现场收取)。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 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 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 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 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成绩 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绩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由学院 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 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 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 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 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 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 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 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 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 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 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 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 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自 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 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复试规则和行为规范, 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关的活 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打 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保 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 谣。 复试专家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每场复试开 始之前学院纪检部门要对其进行行为规范要求,并签订《天 津科技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导师诚信复试承诺书》。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 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 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 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 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 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含校外、校内调剂考生)按要求登 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 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 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 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 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 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 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 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 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 2024 年开学报到 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 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凡涉及到 2024 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 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 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邮箱:022-60600901 申诉监督电话:022-60600903 gfq@tus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22

天津科技大学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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